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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423 XZLuke 6 27 36「黃金法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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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但是耶穌非常明確地要求我們要愛 那樣的人, 就是我們的仇敵。祂也具體告訴我們要如何愛仇敵:要善待、要祝福、要為他禱告!這關乎行為、話語、心志。但你注意耶穌沒有告訴我們對仇敵要有什麼感受——如果「愛仇敵」取決於我們的感受、感覺、情感、情緒,那麼我們不可能「愛仇敵」。然而「愛我們的仇敵」無關我們的情感。這什麼意思?   想 你的 仇敵、就是那個討厭你、在背後說你壞話、有機會就害你的那一個人。你想到那個人不可能有好的感受或舒服的情緒,就是通常與「愛」有關的感覺。耶穌沒有否定我們的感受。但沒有「愛的感覺或感動」不表示我們無法愛仇敵。。。耶穌在此講論的愛 首要無關情感 。祂不是討論朋友之間的愛、愛人之間的愛、父母兒女之間的愛。耶穌討論「愛仇敵 ἀγαπάω 」的愛,祂沒有要求我們要有合宜的感覺、情感、感受,卻要我們採取合宜的行動!感情不是重點!愛仇敵的關鍵不在於我們感受過不過的去。關鍵是我們的作為——善待、祝福、禱告。   這個覺悟幫助我突破「不愛仇敵」的障礙。我想到我的仇敵心中自然 很有感 (是的,就連我都有仇敵)。我對仇敵的想法或感覺自然不會像我想到小玉或樂樂就想笑。然而我也無可推諉:既然耶穌沒有要求我有 那樣的感覺 才算「愛」仇敵,那麼沒有感覺也就不能成為我不愛仇敵的藉口。是的,我們本能反感恨我們的人、打從心裡不喜歡我們的 死對頭 ,但是我們必須問:難道我 不能善待他、不能祝福他、不能為他禱告? 這是我「不能」、還是我不願意?   世人不能夠愛仇敵,因為愛仇敵違背人的本性。但是弟兄姊妹我們不是世人。耶穌不是對世人說話。祂在對我們講道,就是屬於祂的、有祂的聖靈、能夠聽祂講道的人。我們若與世人同樣說「我無法愛仇敵」,其實就否認我們被賜予一個新的本性、也否定聖靈的大能。基督徒喜歡說: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 ( 腓 4:13) 。是嗎?「凡事」,弟兄姊妹,不排除「愛我們的仇敵」。而且耶穌告訴我們要如何愛仇敵:   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—— 人本能對那恨我們的人壞。然而身為基督徒,與其在人前不給他面子、或在背後扯他後腿,我們要在人前人後善待那不善待我們的人。這很難,但這絕非不可能——一旦你明白你不是按照自己傾向或憑自己感覺行事,因為, 你 不是別人, 你 現在活著、不再是你,而是基督在你裡面活著,你因信祂而活,祂為你捨命。。。這樣,你豈能不聽你主耶穌的話,善待仇恨你的人,對仇敵表達善意、樂意扶他一把而不踹他一腳???弟兄姊妹,你可以。你看過那些在教會裡對仇敵怒目相向的人,對你惡言惡行的人——你不會想要作那樣的人,因為那是最可悲也最可笑也最醜陋的「基督徒」。但你們,新福的弟兄姊妹,不是那樣的人。   28 咒詛你們的,要為他祝福!—— 我們不僅要行出善行,也要說出好話。人天生喜歡說自己好話、熱心說其他人壞話。。。有的時候我甚至以為說人壞話是基督徒的本性;在某些教會裡,在背後說人壞話是牧師推動的風氣。但是弟兄姊妹 你們 不一樣:你們不能同時頌讚上帝、又咒詛按照上帝形像被造的人(雅 3:9 ),包括恨你們的人。你要祝福他們——不僅在行動上做有助於他們的的事,在話語上要說有益於他們的話。什麼是祝福?很簡單,祝福就是咒詛的反面。你只要按照原來本能要對恨你的人說的話,把它反過來就是祝福:「你去死一死吧」成了「我願你得永生」。或,把咒詛我們的人說的話 反轉過來對他們說 : 他們樂見我們失敗、我們卻反轉過來祝福他們在該成功的事上得上帝的祝福——這當然不包括犯罪的事。耶穌不是說我們不分青紅皂白地為人祝福,而要我們祝福該受祝福的人,包括咒詛我們的人。。。不要忘了,咒詛人其實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,因為人咒詛通常不是按照上帝的心意:我們往往咒詛上帝要祝福的人,這對我們自己來說是咒詛。   我們也應當思辨:祝福不見得等同說好聽的話。在許多情況之下,警告人「你有禍了」對那人是祝福,就如耶穌警告富足的人( v24 )。一味的說好話不是祝福,甜言蜜語反而是咒詛(箴 27:6 )。   凌辱你們的,要為他禱告!——「 凌辱 ἐπηρεάζω 」有「威脅」、「虐待」的意思。 凌辱我們的 人是真實傷害我們的人。耶穌說要為這樣的人禱告。這或許是最難遵守的命令,認知我們的禱告本來就不足、也很軟弱、甚至時常忽略為愛我們的人禱告。為凌辱我們的人禱告???   如果我們仔細思想這命令的內容,或許「為凌辱我們的人禱告」就沒有那麼難——耶穌沒有要求我們「不要在意傷害、不要計較犯罪」,反而要我們將傷害我們的人帶到上帝面前。有人見證這樣的禱告之後,他不再對仇敵心懷苦毒。或許。但是我自己的經驗是不見得——為凌辱我們的人禱告不見得帶來「心靈釋放」或「精神解脫」。那不是重點。我為一個人禱告不一定改變我對那人的看法或感受,因為這禱告並沒有除去他傷害我或犯罪的事實。但,弟兄姊妹,禱告的重點不是療癒——上帝不見得總醫治我們,但禱告提醒我們祂總是我們的上帝,我們的主。為仇敵的禱告必定包含將他們對我們所犯的罪帶到上帝面前、求主原諒他們——耶穌和司提反也這樣為殺他們的人禱告(路 23:34 ;徒 7:60 )。這樣,我們如此禱告就遵守耶穌另一個命令: 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 (路 6:37 ;太 6:14-15 )。為凌辱我們的人禱告,也就承認: 伸冤在上帝(不在我)、上帝必報應 (羅 12:19 ;申 32:35 )。   ***********   我們要藉著具體的行動、話語、禱告愛仇敵。怎樣具體? 29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由他拿去。 30 凡求你的,就給他。有人奪你的東西去,不用再要回來。   顯然,我們不可能單純按照字義理解這些例子。它們奠定一個原則:不要伸張自己的權益。我們不單單不為自己申冤、復仇,更要有一個隨時準備受 更多屈辱、冤枉、損失的心志 。在人來說這是萬萬不可能的,是牴觸人性的(人不為己天誅地滅)。有誰能夠這樣做?!?沒有人,除非這人確知他在地上失去的(不論是尊嚴還是身心還是財富還是家人)、與他在天上將要得著的 相較之下 是 至暫至輕、不足以介意 的(羅 8:18 ;林後 4:17 )。誰有這樣的確據???   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—— 路加福音六章 31 節是所謂的「黃金法則」, 就是做人處事的最基本原則。中國人有孔子的「己所不欲、勿施於人」。大部分的古今中文文化其實都有這一類的「黃金法則」,幾乎沒有例外都是負面消極地表達: 你不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,就不要做在別人身上 。重點是避免行惡、強調不要做壞事。不做壞事是已經夠好的道德底線。   耶穌則提出更高標準、要求我們要積極行善:「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」用另外一個方式表達就是「愛人如己」(太 22:39 ;利 19:18 )。這個行事為人的標準並不取決於他人的行事為人,不是「 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」,不是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(太 5:38 )。。。「你們」有更高的道德標準,耶穌繼續解釋,因為「你們」不是「罪人」:   32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。 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,有甚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。 34 你們若借給人,指望從他收回,有甚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,要如數收回。   注意耶穌的邏輯取決於一個事實: 你們 不是罪人,因此你們行事為人不應該像罪人一樣;你們的品行要符合你們「不是罪人」的身分。這裡的「罪人」不單指犯罪的人,而是「罪人和稅吏」的「罪人」:在猶太人耳中,指的是上帝子民以外、無份於以色列約的人。或用耶穌自己的話語:罪人不是「 至高者的兒子 」 (v35) :   罪人、屬於世界不屬於上帝的人,有屬於這個世界的行事標準——他們也愛、也彼此善待、也借錢給人,但是他們那樣做因為有回報。耶穌當時希臘羅馬社會的道德準建立在「互惠 reciprocity 」的原則之上(哥林多前書查經有討論)——希臘羅馬文化不認同不求回報的濟貧、認為沒有互惠的關係就是不合情理的關係:施惠者總期待受惠者有所回饋、才合理。我們也熟悉這樣的行事原則:功利主義美其名是「人情、欠人情」、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」、「有借有還再借不難」。。。這都非常合乎人的情理。只不過耶穌說這 對你們來說 不夠好:   35 你們倒要愛仇敵,也要善待他們,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,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—— 這賞賜指的是之前 v23 節的「在天上的賞賜」,就是須要等待、在地上得不著的賞賜。這是說, 你們 能夠愛仇敵、善待恨你們的人、不指望償還,並非 你們 天性或個性比別人好或高尚,也並非你們不求回報,反而你們應該最在意回報,因為你們有更大的賞賜!這就是基督徒的功利主義——基督徒應不應該求獎賞?還是我們不求回報???弟兄姊妹,我們並非不求回報,而是不求地上的回報,卻渴望天上的獎賞:這獎賞不是我們賺取的,卻是慷慨的上帝樂意賜給我們的,是祂設立的,為要激勵我們忠心跑天路。。。一個說自己「不在乎獎賞」的基督徒、其實也是最容易落入自義律法主義的人——他忽略上帝要他得獎賞,就以為可以憑著刻苦己心 自表謙卑 討上帝喜悅(西 2:23 )。是的,我們認知自己 是無用的僕人,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做的 ( 路 17:10) ,但是無用的僕人也認識一位樂意賞賜無用僕人的主!   。。。主耶穌提出超乎人天性的標準。你可以說這是不合理的標準,或,你可以說這是超自然的標準,不是凡人可行的。但是 你們 不是凡人。你們有一個非凡的人性、聖靈更新的心志、超自然的生命原則。這是上帝賜給我們的身分,超自然的蒙恩身分!有這樣身分的人理當、也必須活出 非凡 的生命。。。弟兄姊妹,這是基督徒的 卓越非凡 :愛仇敵、善待恨我們的人、施而不求人回報、樂意捨去地上一切為要得著天上獎賞。。。這樣, 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—— 耶穌自己是 至高者的兒子 (路 1:32 );   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。 36 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—— 彼得後來說我們是有份於上帝 性情 / 本性 φύσεως 的人(彼後 2:4 )。我們效法天父慈悲就有份於上帝的本性。上帝 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,而我們 愛仇敵、善待他們 就就效法上帝慈悲、作上帝的兒女。   換句話說,我們愛我們的仇敵,就效法上帝愛祂的仇敵、效法祂 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;這印證我們真有上帝的形像、真是至高者的兒女 。 。。但誰是上帝的仇敵?誰是 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???   主耶穌要求我們愛我們的仇敵,因為:我們這些曾經與上帝為敵的人(西 1:21 ),如今卻蒙上帝所愛。。。一旦明白這一點,主耶穌的命令就沒有什麼不合理、或不可能的。除非你要說上帝愛你不合理、不可能(林前 2:9 )。上帝如何愛我們?   ***************   唯有(上帝兒子耶穌)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 ( 忘恩的和作惡的人 ) 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( 羅 5:8)   上帝兒子不僅為我們死,祂須要凡事與我們一樣(來 2:17 ; 4:15 )——祂須要愛祂的仇敵;祂也須要效法祂的天父恩待 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。耶穌如何愛祂的仇敵?祂怎樣善待恨祂的人?   祂的仇敵咒詛祂、說祂該死、凌辱祂、吐唾沫在祂臉上、用拳頭打祂、用手掌打祂、奪去祂的外衣和裡衣 ( 太 26:66ff ;約 19:23) ,祂卻祝福他們、為他們禱告。。。弟兄姊妹,凡耶穌命令我們的,祂自己都必須經歷也必須遵守,包括愛自己的仇敵。祂命令我們: 凡求你的,就給他。有人奪你的東西去,不用再要回來。 他們奪去祂的生命 !祂非但沒有要回來,反而加倍賜給他們生命!(約 10:10 )   那天聽耶穌講道的包括三年後出賣祂的猶大(路 6:16, 20 )。耶穌從一開始就知道猶大要出賣祂(約 6:64 ),但耶穌愛猶大一直到最後一刻:猶大出去賣主之前,耶穌不只洗他的腳, 還蘸了一點餅,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( 約 13:26)—— 這不僅是猶大背叛耶穌的記號,更是耶穌愛猶大具體的動作,就如 波阿斯對路得說:你到這裡來吃餅,將餅蘸在醋裡 (得 2:14 )。   那天聽耶穌講道門徒們或許當時心裡也像我們一樣疑惑: 人怎麼可能愛仇敵、善待仇恨自己的人? 三年之後他們就要明白人(子)怎麼可能:耶穌 做給他們看。 我們這些沒有看過卻信祂的人也應該明白:我們本是上帝的仇敵、是罪人、是忘恩行惡的人,上帝兒子卻愛我們,為我們捨己。對我們這樣的人來說,主耶穌祂要求我們愛仇敵其實是最合理的事。   讓我們一起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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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423XZLuke6.27-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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