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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312 XZLuke 5 12 26「哪一個容易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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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王下 5:7)   如果有人能夠醫治好痲瘋病,那人若不是上帝、就代表上帝。滿身痲瘋病的人那天並不懷疑耶穌能夠醫治他,問題是:耶穌是否願意潔淨他?   主耶穌願意: 耶穌伸手摸他,說:我肯,你潔淨了罷!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。 耶穌只須要開口就可叫死人從墳墓中走出來(約 11 ),祂那天卻伸手摸滿身大痲瘋的人。馬可在平行經文說: 耶穌動了慈心,就伸手摸他 ( 可 1:41) 。這個舉動不僅凸顯耶穌憐憫,也叫耶穌自己在人的眼中成了不潔淨的(利 5:3 )。耶穌觸摸痲瘋病人觸犯摩西律法、至少叫周圍的猶太人感覺很不舒服、也會得罪其中最嚴守律法的人(法利賽人、律法師)。祂有必要這麼做嗎???也許祂須要伸手摸那人???摩西指示以色列人說,一個痲瘋病人若得醫治,就:   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。。。 5 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,把一隻鳥宰在上面。 6 至於那隻活鳥,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、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, 7 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,就定他為潔淨,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 。 ( 利 14:5-7) 。。。之後又要把祭物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耳朵、手、腳上(利 14:14ff )——   大痲瘋病人必須經過這些繁複的程序才算潔淨。不論我們如何理解這些程序其中的諸多屬靈意義,至少有 這一個 含義,就是: 若不流血,痲瘋病人就不得潔淨 ,而且血要灑在和抹在痲瘋病人的身上,表示流血的與被血所灑的人有最親密的身分認同——也就是說:流血的,是代替被血所灑的人流的血。   我認為在摩西律法的背景之下,我們就能夠更深刻思想耶穌觸摸痲瘋病人的動作:主耶穌摸痲瘋病人就不僅「很感人」,而是某種必要的交換:上帝的聖者(路 4:34 ; 1:35 )那天與不潔淨的痲瘋病人 交換地位 ——耶穌動了慈心其實彰顯上帝最大的憐憫,就是祂兒子成了人子:祂不僅要觸摸人、更要替人流血!   耶穌囑咐他 ( παραγγέλλω 馬可用另外一個字「 嚴嚴的囑咐 ἐμβριμάομαι 」) :你切不可告訴人,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—— 耶穌很明顯地不要這人個人大事宣揚這件事,耶穌也在乎這人能夠得到祭司的正式認證的 算為潔淨、能夠合法 地重新融入活人的社會。而且,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司會問這人:你痲瘋是怎麼醫好的?誰醫好你的?也就是說,耶穌要以色列人的宗教領袖知道是祂伸手摸了這人、潔淨了他。   15 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。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,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。 16 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—— 路加一次又一次提到耶穌禱告。耶穌應該是最有理由不禱告的人:祂忙著傳道醫病,就最有理由「沒時間」禱告。然而,祂或許忙到沒有時間吃飯(可 3:20 ; 6:31 ),但是祂總有時間禱告,或,祂總是刻意分別出時間禱告。  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  不論如何,耶穌的名聲傳到了以色列人宗教領袖的耳中。路加繼續寫:   有一天,耶穌教訓人,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;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。   法利賽人是嚴格遵守律法和猶太傳統的教派。他們人數不多,也不見得受歡迎,卻在猶太人宗教信仰生活中有主導的影響力。教法師(教導律法的老師)詮釋律法,解釋律法如何應用在日常生活中。這些人從各地來看耶穌,一個出自拿撒勒的木匠的兒子——或許 拿撒勒能出好東西 !!!路加說: 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,使他能醫治病人—— 這句話在基督論上的深厚含義(徒 10:38 ;太 12:28 )我們在其他地方有許多討論了。今天我們注意路加福音 5 章 17 節凸顯:雖然耶穌是上帝兒子,祂沒有憑著自己能力行事,而是依靠「主的能力」使祂能夠醫治病人。這也幫助我們理解耶穌為何不僅樂意禱告、祂更須要禱告:祂須要向父求,才有能力成就父託付祂完成的事。  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 ­—— 馬可的平行經文說有四個人(可 2:3 )—— 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, 卻因人多,尋不出法子抬進去。 我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能夠在外面等。在所有可能「放在耶穌面前」的選項之中,從屋頂挖一個洞(馬可說他們「 拆了房頂 」)、把那癱子 縋到當中,正在耶穌面前 大概是最費事、最不合理的方式了。這整個過程令人匪夷所思:   或許我們可以解釋「拆了房頂」,因為當時的屋頂是有欄杆的平台(申 22:8 ),樓梯通常在房屋外面。他們有辦法上到屋頂、拆開屋頂的瓦或挖開屋頂的茅草和土。或許他們經過屋主同意;或許屋主沒有辦法阻止他們。我們不知道耶穌在屋子裡待了多久、或他們在外面等了多久、或他們中間誰先提議「拆了屋頂」這個方法、或為什麼其他人同意這個作法、或那個癱子在旁邊看他同伴拆屋頂有何感想。也許這就是當時人的做事方式:進不去就從屋頂挖一個洞!你可以想像有人在我們頭頂挖一個洞嗎???就算不用電鑽也一定很吵、天花板會掉下來、土塊瓦片會砸到人的頭上。我怎麼可能不抓狂?我怎麼可能容許聚會時候這樣的事?   最不可思議的就是:耶穌沒有抓狂。就如一位學者指出,這件事取決於一個人——只要主耶穌保持冷靜、容許他們「拆了屋頂」,那麼就算「天塌下來」又如何!路加說耶穌當時在「教訓人」(馬可說耶穌在「講道」)——你能想像那天屋子裡的景況嗎?那些法利賽人有什麼想法?你會怎麼想?。。。   你至少要看得出來:那個癱子是蒙大愛的人。他的四個夥伴一定非常愛他。愛會叫人做出最荒謬的事,如拆屋頂。有另外一個癱子等了 38 年、沒有人把他抬到畢士大池子裡(約 5 )。那四個人是那麼堅決地要把他們的同伴帶到耶穌面前,就展現以色列人對他們中間最弱小無助的人應該展現的愛(太 25:40 ;耶 31:8 )。。。你以為耶穌不知道嗎?主耶穌為什麼容許他們拆屋頂???難道耶穌認不出來這就是「 做在最小的身上 」、這就是「發出仁愛的信心」(加 5:6 )?   v20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—— 「他們的」:不僅是癱子的,包括那四個人的信心。如果他們不相信耶穌可以醫治,他們也不會拆屋頂。耶穌 就對癱子說:: 【人啊! ἄνθρωπε 】 你的罪赦了。   這應該不是癱子來到耶穌面前的目的。至少這不是癱子自己以為來到耶穌面前的目的——沒有人會為了罪得赦免拆掉屋頂。但是難不成癱子要對耶穌說: 主啊,不好意思,誤會一場。我不需要罪得赦免 。。。他只不過要能夠起來走路,耶穌卻給他最好的、超過他所求所想。馬太亨利說: 如果他不得醫治卻得赦免,他就蒙上帝恩典;如果他得到醫治卻不得赦免,他就在上帝忿怒之下。   v21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:這說僭妄話的是誰?除了上帝以外,誰能赦罪呢?—— 當然,這是耶穌刻意引發他們有的反應,也是神學正確的反應:除了上帝以外,沒有人可以赦罪(出 34:6 ;詩 103:12 )。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「 你的罪赦了 」就是奪取上帝的權柄、就是褻瀆。   耶穌見到那些人的信心,也知道法利賽人心裡所議論的,或他們的想法 διαλογισμοὺς 。路加比較客氣。馬太記錄耶穌說: 你們為甚麼心裡懷著惡念呢? 。。。   v23 或說你的罪赦了,或說你起來行走,那一樣容易呢????    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: 從上帝角度、以及從人的角度 。從上帝的角度,赦免人的罪比較容易,還是叫人起來行走比較容易??? see ,你必須先從上帝的立場思考,才能夠正確地回答這個問題。從人的角度回答,正確的答案不是「 說你的罪赦了 」比較容易,或「 說你起來行走 」比較簡單。正確的答案是「 或說你的罪赦了,或說你起來行走 」都是不可能的,因為沒有人可以赦免罪、也沒有人可以叫人起來行走!一個人要「 說你的罪赦了 」 就是僭妄;一個人「 說你起來行走 」就是說謊,要在人前出醜。   重點不是那一樣比較容易,而是叫人認知「兩樣都不可能」!唯獨上帝可以赦免人的罪,也唯有上帝能夠叫癱子起來行走!重點是:那能夠行其中一樣的,就必然能夠行另外一樣。耶穌說:   24 但要叫你們知道,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。就對癱子說:我吩咐你,起來,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! 25 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,拿著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,歸榮耀與上帝。   法利賽人 這才面對真正的問題—— 他們知道先知以賽亞曾經說,上帝施行拯救 那時,瘸子必跳躍像鹿;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 ( 賽 35:4-6) 。。。癱子起來行走,就表示上帝施行拯救!癱子能夠起來行走,就表示 人子 能夠赦免人!問題是:誰是人子, 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?法利賽人要不 1 )否認耶穌有赦罪的權柄,就必須否定上帝的作為(癱子站起來行走);或著他們 2 )要承認上帝藉著耶穌施行拯救,人子在地上也確實有赦罪的權柄,就歸榮耀給上帝。哪一個才是合理的結論?   有正統神學的猶太人宗教領袖或許沒有辦法作出合理的神學結論。沒有神學訓練的眾人反而有合宜的反應: 26 眾人都驚奇,也歸榮耀與上帝,並且滿心懼怕,說: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。   ******************** 今天經文記錄耶穌了醫治兩個人。第一個大痲瘋病人得潔淨,卻沒有聽從耶穌。耶穌囑咐: 你切不可告訴人 。馬可說 那人出去,倒說許多的話,把這件事傳揚開了,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 ( 可 1:45) 。那人得到耶穌憐憫,但是他可否罪得赦免???   第二個人那個癱子罪得赦免、身體也得到醫治,就 歸榮耀與上帝—— 他領受最大的恩典、也有蒙恩的人最好的回應,也是我們的主要看到的回應。   最後,讓我們思想一下之前提到的問題,就是:對上帝來說,赦免人的罪比較容易,還是叫人起來行走比較容易???在上帝沒有難成的事(耶 32:27 ),不是嗎???上帝的兒子只要 吩咐人站起來,人就站起來走路。 。。祂也說: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——這是什麼樣的權柄???耶穌有什麼權柄???祂說: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 ( 約 10:18) 。人子有什麼權柄赦免人的罪?上帝兒子要怎麼樣才能赦免人的罪???或者我們應該問:祂 在哪裡 赦免人的罪???祂在哪裡說: 父阿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 ( 路 23:34) 。弟兄姊妹,在人不能的(人不能赦免罪、人不能叫癱子起來走路),在上帝凡事都能。但這不表示凡事都容易。起初上帝說有就有;後來,上帝兒子必須流血,人的罪才得赦免。。。哪一個比較容易?   讓我們一起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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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312XZLuke5.12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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